管子牧民曰:「倉廩實,則知禮節;衣食足,則知榮辱。」

「過生活」這個東西,對正常人來說會不會很困難?而對經濟困難的人來說,又是代表著什麼意義?

昨日去訪了一個新案,案主為了申請補償金而不願遷戶籍,該地斷水斷電且屋頂塌陷,案主竟還能大聲的說:我住在這裡!!

說了一堆謊話,直讓我覺得反感!!也讓我忍不住大聲了起來,最後我撂下狠話轉身就走。

這個狀況在工作中不時的出現,就像是兒少保的相對人還能理直氣壯的跑來和工作人員吵架,說為什麼要將他的小孩帶走?連個機會都不給他!!但他就不會意識到自己是如何的對待小孩子的…

所謂「道失而後有仁;仁失而後有義;義失而後有禮;禮失而後有法。」但法和道德倫理,在這些人身上都沒有…。記得看過「惡童三部曲」,惡童為了生存而培養出屬於自己的求生方式,但仍看得出來惡童是真誠的、可理解的。但在現今這個時代,或許案主作的是惡童的行為,但就我看來,卻是純粹的惡吧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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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yanlovecin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